1.重点实验室隶属生物与海洋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其建设与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对实验室人员实行目标管理。遵循“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逐步建立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争创新、自我发展、“产学研”一体化的运行机制,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重点课题的联合攻关。
2.重点实验室卫生工作由各室实验人员负责。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戴实验服,实验完毕后应将公共工作区域清理干净。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区。
3.实验室要保持安静、卫生、整洁,严禁在实验室内用餐及私人待客,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大声喧哗、打闹。下班及离开实验室前,负责人必须检查各项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水、电、气路,确保安全。
4.重点实验室的钥匙除各人分管之外,实行统一管理,由实验员具体负责。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另配钥匙,流动工作人员不得配备本室钥匙。
5.重点实验室所有资料、文件均需按规定存档备查。所有仪器设备(含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必须建立管理与使用档案并指定专人管理、维护,要经常保持清洁和正常运转,各项技术指标均应定期测试。
6.使用仪器设备需预先登记,使用人必须经过负责人培训和允许方能独自操作。使用中应遵守操作规程,如发现故障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7.实验产生的废物及有毒污染物要及时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8.重点实验室人员不得私自接洽外来人员工作,外来人员使用该室仪器设备,要严格执行校、院有关规定。
生物与海洋学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