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对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每台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均配备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熟悉该仪器使用的教师)管理,负责对本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指导使用及开发应用。
2.本学院教师科研用大型仪器设备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 除了能够独立 操作的人员以外, 都必须在管理人员指导下使用。
3.学生实验课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必须由实验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实验中心主任同意后,在管理人员和实验指导教师指导下使用。
4.外单位人员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报实验中心主任,经分管副院长、院长批准后在管理人员指导下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有偿使用。
5.任何人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后都必须做好使用记录,由管理人员负责监督。
6.大型仪器设备出现故障,管理人员应力所能及地进行维修,自己不能维修的,应及时经实验中心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进行维修,以保证正常使用。
7.实验中心主任和分管院长要不定期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维护及使用情况。
生物与海洋学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